为进一步推进法治建设,规范单位决策和管理行为,防范法律风险,切实维护单位合法权益,根据工作需要,贵州文艺人才培训交流中心面向社会公开比选聘用法律顾问。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采 购 人:贵州文艺人才培训交流中心
二、服务内容:为我单位提供日常法律咨询、合同审查与修改、重大决策法律论证、法律培训、协助处理纠纷及其他法律服务等
三、参选条件及资质
1.律师事务所: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律师事务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备良好的执业信誉和社会形象,拥有专业的法律服务团队,律师队伍结构合理;
2.服务律师:须提供律师执业资格证明,具备扎实的法律专业知识和丰富的实务经验,熟悉政府机关或企事业单位法律事务,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执业操守,能够严守工作秘密,切实维护单位合法权益;
3.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投标的提供身份证明;
4.提供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5.提供服务方案:详细阐述针对本单位法律服务需求的具体服务方案,包括服务团队组建、服务方式、服务流程、服务承诺等。
四、采购金额:18000元/年
五、服务期限:两年
六、采购方式
根据政府采购相关规定,本项目采用三方比价的方式,由单位项目采购小组通过供应商提交的资料进行比选,综合考虑供应商的方案、服务质量、报价等,最终确定一家成交供应商,比选结果另行公示。如提交资料供应商数量未达到三家,比选延期进行。
七、报名方式
本项目不收取报名费用。供应商须在本公告的期限内,将所需要提供的相关资料纸质盖章件,送至贵州文艺人才培训交流中心办公室。
八、项目公告期限
从2025年5月8日至2025年5月13日,在规定期限内以最终收到的材料为准。超过截止日期不再接收文件。
九、比选时间:2025年5月14日
十、比选地点
贵州文艺人才培训交流中心(贵州省贵阳市南明区宝山南路127号)
十一、项目联系人电话:余老师 0851—85814190
贵州文艺人才培训交流中心
2025年5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