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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文艺人才培训交流中心公务出行汽车租赁项目比选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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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采购人:贵州文艺人才培训交流中心   

二、采购金额:7000.00元

三、项目名称:2024年贵州省公共文化服务业务知识培训班(毕节市)实地教学出行汽车租赁项目     

四、服务期限:2024年9月24日一天;

出行地点:从毕节市洪山国际大酒店至毕节市区周边实地教学点(约4-5个)往返;

车型及数量:38座大巴车4辆。

五、供应商资质要求

1.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投标的提供身份证明;
    2.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3.提供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4.供应商须承诺: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中查询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否则取消其投标资格,并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法律责任及后果;

5.本项目所需特殊行业要求:须提供有效的由道路运输行业主管部门核发的《小微型客车租赁经营备案证》证书

6.本项目专门面向小微企业(含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企业)采购,非小微企业投标将被拒绝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8.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比选文件中的其他要求。

注:本次出行服务是在贵州省毕节市区开展,投标企业请酌情考虑。

六、商务要求

(一)租赁车辆要求

1.投标人须保证提供的车型能满足采购人的需求。

2.租赁价格在《贵州省省级行政事业单位公务租车管理暂行规定》的标准内。需提供车辆租赁费报价单。

3.车辆所属权须归投标人所有,合同期内不得变更。

4.车辆手续完备、证件齐全,无违法及法律纠纷,符合国家规定的安全环保、年审、运营要求,车辆外观及车厢内部保持干净、整洁、安全、舒适状态,车况良好。

5.车辆需按国家规定年限要求进行年检并符合国家规定的安全环保等要求

6.车辆在接送人员的途中发生交通事故或车辆机械故障时,投标人需在2小时内安排车辆转接或提供同级别或以上车型进行更换,如2小时内不能及时安排应急车辆到达现场时,用户有权按车辆平均日租金扣减租赁费用。紧急替换车辆非自有的,须提供行驶证和相关租赁协议。

7.投标人提供的车辆必须缴纳交强险、第三者责任险(不得低于100万元的商业保险)、司乘险(提供对应车辆保险证明材料)等险种,如因汽车未购买保险和未对车辆进行年检,对采购人造成的损失,由中标供应商承担。

(二)驾驶员要求

1.驾驶员由中标人提供且负责管理,服从采购人的调度。

2.驾驶员应保证驾龄在5年及以上,55岁以下,具有与所驾车型符合的驾照并在有效期内,驾驶员五官端正,心理、身体健康,经验丰富,服务周到,无重大交通违法事故。

3.投标人承诺采购人对驾驶员服务质量不满意时,按照采购人的要求更换合格的驾驶员

4.根据工作需要,投标人承诺接到采购人电话通知后,在指定的时间、指定的地点提供服务。

5.驾驶员工作期间的工资、保险等支出由中标供应商负责。餐饮、住宿由采购人按照《贵州省省级党政机关差旅费管理办法》的标准进行安排

售后服务

提供7*24小时电话响应服务。

付款方式

车辆租赁费、驾驶员雇佣费按合同约定付款,由供应商开具税务发票油费、过路费、停车费据实结算;驾驶员餐费按早餐20元、中、晚餐各40元的标准据实结算

本项目无履约保证金

其他要求需提供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1.租赁期间租赁车辆保养及发动机系统、底盘系统、电气设备等因正常损耗需要维修的,均由中标供应商承担。

2.中标供应商须按采购文件和响应文件约定的价格、服务承诺等为采购人提供的租车服务,不得擅自提高服务价格、降低服务水平、故意隐瞒和不兑现相关服务承诺。

3.在实际服务过程中,若不能提供正常的服务,严重影响采购人的工作,采购人可以直接解除合同。

4.车辆发生交通事故,驾驶员应立即通知中标供应商、采购人及交管部门,双方全力配合处理,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员伤亡时,按照交通管理条例处理,驾驶员、中标供应商及保险公司各方承担相应责任。

5.有关双方租赁权责义务,以双方签订的租赁合同为准。

七、采购方式

根据政府采购相关规定,本项目采用三方比价的方式,由单位项目采购小组通过供应商提交的资料进行比选,综合考虑供应商的方案、服务质量、报价等,最终确定1家成交供应商,比选结果另行公示。如提交资料供应商数量未达到三家,比选延期进行。

八、报名方式

本项目不收取报名费用。供应商须在本公告的期限内,将所需要提供的相关资料纸质盖章件,送至贵州文艺人才培训交流中心。

九、项目公告期限

从发布时2024年9月13日至2024年9月19日17:00,在规定期限内以最终收到的材料为准。超过截止日期不再接收文件。

十、比选时间:2024年9月20日

十一、比选地点

贵州文艺人才培训交流中心(贵州省贵阳市南明区宝山南路127号

十二、项目联系人电话:房召东 17385779001

贵州文艺人才培训交流中心

2024年9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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